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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食堂对内又对外进项税额能抵扣!

时间: 2023-12-11 01:57:13 |   作者: 食堂承包服务

  问:墨子教师,您好!咱们公司的食堂是能够对外经营的,对自己的职工凭票取餐,对外来的人员是充卡购餐,请问咱们食堂购入的食材、设备等进项是不是能够抵扣呢?

  答:感谢您的发问!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则,一般纳税人购入用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许个人消费的货品、非钱银性财物、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出售项税额中抵扣。除此之外购入货品、非钱银性财物、不动产进项税额是能够抵扣的。贵公司的食堂既对内又对外,购入的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部分是不答应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对外出售的部分是能够抵扣进项的。所以在货品的领用上应区分对内与对外,关于无法区分的部分依照下列公式核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区分的悉数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出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出售额)÷当期悉数出售额

  关于既用于对内又用于对外的固定财物、非钱银性财物及不动产是答应抵扣进项的。假如该固定财物、非钱银性财物及不动产之前已作进项转出处理,现在产生用处改动,用于答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处改动的次月依照下列公式核算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

  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财物、非钱银性财物、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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